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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1

丽珠集团: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9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2021 年 11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就《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0 日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18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

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8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 年 9 月 6 日,
公司披露《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通知,中登深圳已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完成了对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实际向
105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747.5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7.01 元/A 股。
  8、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9、2019 年 8 月 29 日至 2019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关人员通过电邮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了意见。经核查,有 1 名拟激励对象不符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激励对象的范围,公司将取消其激励资格。2019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0、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11、2019 年 10 月 16 日,经中登深圳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对 17 名因个人
原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4995万份股票期权之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1050 名调整为 1033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71.815 万份
调整为 2246.3155 万份。

  12、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登深圳通知,中登深圳已于 2019 年 10
月28日完成了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实际向 16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252.4500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行权价格为 28.87 元/A 股。

  13、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14、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届满,
截止届满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有 80 名激励对象合计 329,067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之“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的规定,
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8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之“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 80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329,067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鉴于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届满,
截止届满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有 7 名激励对象合计 31,150 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之“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的规定,
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8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之“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 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 31,15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07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
理”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及 2018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之“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 10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首次授予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673,422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4、鉴于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18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及 2018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之“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 1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预留授予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129,4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0,764,478 份调整为 19,761,989 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04 名调整为 797
名。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14,600 份调整
为 2,054,050 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7 名调整为 139 名。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不符合激励条件部分、预留授予不符合激励条件部分、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163,039 份予以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不符合激励条件部分、预留授予不符合激励条件部分、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163,039 份予以注销。

  六、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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