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
了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现将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证券账户的开立。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丽珠集团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期-中信证券丽珠集团中长期事业合伙人员工持股计划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账户号码:08992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未来公司将根据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