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11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 案 》, 同意对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16.2912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153.5765 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30.99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均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