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
了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0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及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
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6)。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4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1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35,656,757 股)的比例为 0.01%,购买的最高价为 39.97 元/股,最低价为 39.14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546.9175 万元(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