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ST烯碳 公告编号:2017-106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权发生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变更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15日,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的控股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基)之股东刘成文先生与远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成集团)签署了《关于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沈阳银基10.00%股权转让给远成集团;沈阳银基股东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纳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黄东坡先生与远成集团签署了《关于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广纳投资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远成集团,远成集团通过广纳投资间接持有沈阳银基31.1%的股份。以上股权转让完成后,远成集团合计持有银基集团41.10%的权益,成为银基集团的控股股东,远成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黄远成先生,因此黄远成先生成为沈阳银基新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沈阳银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成文先生变更为黄远成先生。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2017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2017年12月12日,刘成文先生转让沈阳银基1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详见2017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机构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
截至2017年12月26日,黄东城先生转让广纳投资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已完成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至此,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