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8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财务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合计总额为 18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
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7)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0.40 亿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2.46 亿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576 家,主要行业包括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8)投资者保护能力:截止 2020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
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9)诚信记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
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10)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本次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以下简称
“立信珠海分所”)承办。立信珠海分所于 2011 年 7 月 6 日成立,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政路 466 号商业楼 933 房,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廖慕桃,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宽,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之祥,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
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8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150 万元,较上年增长 25%,主要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较上期有较大增加;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
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续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公司董事局审议本议案时,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该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局审议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
弃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