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9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函》。银河证券作为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托邢仁田、张龙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银河证券需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后续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现因张龙先生离职,银河证券另行委派费菲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张龙先生担任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邢仁田、费菲。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7 月 20 日
附件
费菲女士简历
费菲: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学位,曾负责或重点参与了珠海港再融资、盖世食品精选层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