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14
关于拟设立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珠海港(新
加坡)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为贯彻执行“智慧绿色战略”,抢抓新能源行业新一轮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国内外融资渠道布局新能源产业链,推动能源环保业务的发展,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注册于新加坡的全资下属企业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珠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暂用名),并在其下设立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用名,以下简称“新加坡新能源公司”),再由新加坡新能源公司在珠海横琴新区设立珠海港(新加坡)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暂用名,以下简称“能源科技集团(新加坡)”),致力于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制造产业及应用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新加坡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新加坡元,能源科技集团(新加坡)注册资本为3,300 万美元,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年 1月 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当地工商登记部门核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新加坡新能源公司
(1)成立公司名称: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用名)
(2)注册地:新加坡
(3)注册资本:5,000 万新加坡元
(4)主要股东: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拟更名为珠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光伏电站、储能系统、氢能综合应用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光伏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储能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氢能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工程建设、贸易等。(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当地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2、能源科技集团(新加坡)
(1)成立公司名称:珠海港(新加坡)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3,300 万美元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光伏电站、储能系统、氢能综合应用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光伏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储能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氢能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工程建设、贸易等。(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6)主要股东:新加坡新能源公司持股比例 100%。
(二)股权结构
(三)发展规划
发展清洁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我国新能源行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链和消费市场,2021 年光伏行业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将彻底摆脱补贴,进入市场化驱动的良性发展,装机量有望再创新高,“十四五”期间能源清洁化亦将推动光伏行业高速发展。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基于成本的快速下降、辅助服务市场的逐步健全及新能源消纳的急迫需求,储能产业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期。同时随着氢能应用技术
逐渐成熟,以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压力持续增大,氢能产业关注度日益提升,氢能作为实现低碳环保发展的重要创新技术,正在迎接一轮高速发展窗口。
为抢抓新能源相关行业发展机遇,新设立公司将利用海外融资渠道,通过投资并购、自主开发及战略合作等方式进行国内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与运营,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光伏、储能、氢能项目的实际落地与成熟运营,同时具备项目的设计、开发、EPC 与综合运维能力。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能源环保是公司的重要主营业务,本次设立子公司致力于光伏、储能及氢能等新能源制造产业及应用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符合低碳清洁能源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依托横琴新区税收优惠、人才奖励政策及海外渠道,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竞争力,并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存在的风险
设立公司在投资并购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周期、法律、技术及运营等方面风险,将通过完备的项目尽调、严格设备筛选及加强工程监督、外包运营等方式使整体风险可控。
四、备查文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