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2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
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2098 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883,976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7.24 元,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9,999,986.2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430,203.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1,569,783.03 元。上述发行募集
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36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19 年 4 月 25 日募集资金期初总额 1,019,999,986.24
减:公司保荐、承销费用 17,319,999.78
减:公司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1,110,203.43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4,640,000.00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3,369,753.25
减: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336,399,700.00
减:截至期末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88,154,889.02
减:银行手续费 4,559.6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61,049,337.69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50,218.8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将以向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委托贷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根据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
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航运”)、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拖轮”)和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成功航运”)分别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2019 年 7 月 29 日与公司、银行、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户 余额(元)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 213201002818700001 0.0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 44350101040031751 0.00
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 44350101040031959 50,218.81
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 19610078801100000733 0.00
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 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 213223730891700001 0.00
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 44350101040031942 0.00
合计 50,218.81
注:除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 44350101040031959 被冻结外,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珠海港航运因与临高胜海金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存在诉讼纠纷导
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50101040031959)被冻结,相关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32.20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将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可结项的金额为 6,243.95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
次会议,同意将“6 艘拖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279.6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 所有募集资金均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结项资金中,公司已将8,336.9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结项资金 50,218.81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因司法冻结存放于珠海港航运在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开设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50101040031959)中。相关
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及 2023 年 10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批准
报出。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