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3-07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
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精化”)经协商一致,已于2013年8
月13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及《债权转让合同》,收购彩虹精化全
资子公司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虹彩”)的
100%股权,收购价格为49,500,000.00元(由以下两部分组成:对珠
海彩虹100%股权对应净资产经双方共同协定股权转让款
15,314,020.61元+彩虹精化应收珠海虹彩账款34,185,979.39元。)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2013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008年上
市;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永弟;注册地址:广
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注册资本:3.1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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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环保功能涂料、绿色环保家居用品、汽车环保节
能美容护理用品、精密包装制品、气雾剂产品;建筑涂料工程施工(取
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和限制项目)。
彩虹精化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2年底经审计总资产
79281.96万元,净资产56406.44万元,营业收入47677.04万元人
民币,净利润-912.76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珠海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珠海市高栏海关办公大楼540房,法定代表人:
陈永弟。彩虹精化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建筑装饰工程(取得资质证后方
可经营)。珠海虹彩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珠海虹彩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3610.54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2.71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营业利润
-108.4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8.4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0.36万元。截止2013年7月31日,珠海虹彩经审计总资产人
民币3568.8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76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0
万元,营业利润-63.46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63.47万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9万元。
珠海虹彩自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其主要资产为一宗坐落在珠海
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进港大道东侧的面积119,195平方米的土
地,该地块系珠海虹彩2007年10月与珠海市政府派出机构珠海高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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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辖下的珠海汇华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华公司”)签订《珠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所取得。
土地使用权终止使用期限为2057年6月29日、容积率1.0、土地使
用权账面金额32,593,483.18元。根据《关于珠海市2011年度国有
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珠府[2011]99号)》中规定的珠海高栏
港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级别价格¥480元/平方米,综合参考该地块
设定用途、使用年限、容积率及开发程度条件,估算上述土地使用权
的市场重置价值为5,721.36万元。
关于标的企业名下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的承担缴纳。根据珠海虹彩
与汇华公司于2013年8月2日签订的《珠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书补充协议》的约定,2013年6月以前产生的上述土地的土地
使用税(大写)壹佰捌拾壹万柒仟柒佰贰拾叁元柒角伍分(小写:
1817,723.75元),由汇华公司承担并按期缴纳。
(二)珠海虹彩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情况
交易前股东及持股情况 交易后股东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 100% 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 100%
有限公司 司
合计 100%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