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0-05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投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
珠海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产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0 年8 月31 日,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
团”)委托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www.property-bid.net)公告,具体为:
1、竞价转让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珠
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60%股权、珠海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60%股权、
珠海市珠海港报关行有限公司100%股权、珠海港信航务有限公司100%
股权、珠海港晟物流有限公司50%股权、珠海市集装箱运输公司100%股
权。七个标的打包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4500 万元。
2、七家企业产权转让的公告起止日:2010 年8 月31 日至2010 年9
月28 日。
3、交易时间:2010 年 11 月9 日
4、交易方式:公开竞价
公司经独立董事审核同意后,于2010 年9 月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局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参与竞投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有限公司
等七家公司产权的议案》。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 人,同意9 人;反2
对0 人,弃权0 人。关联董事2 人回避表决。
公司经理层根据上述决议参与此次竞投。按照竞投程序,2010 年 11
月9 日,公司作为唯一的竞买方,收到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
知书。
因交易对手方为珠海港集团,其持有公司16.4%股份,是公司的第
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开竞投方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竞拍企业业务符合公
司战略转型方向,有利于公司发展,公司独立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
企业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出具报告,相关评估依据和结论是合理的;
依据有关评估结论,我们认为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
值,公司参与此次竞拍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局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12 个月内公司与珠海港集团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成立于2008 年12 月19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 亿元,注册地址和主3
要办公地点为珠海市南水镇榕树湾海港大厦,法定代表人:杨润贵,经营
范围:港口极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项目投资,地税登记证号:
440404682470519。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珠海国资委”)。
2008 年7 月,珠海市委、市政府对港口开发和建设管理体制进行改
革,组建珠海市港口管理局和珠海港集团,形成港口行政管理、港口经营
开发、港区建设发展既分工明确又一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珠海港集团成立
以来作为港口建设的具体承担者和“以港立市”战略的具体推动者,承担
着珠海市高栏、万山、香洲、九洲、井岸、洪湾、唐家等7 大港区的开发
建设和经营管理任务。目前主要围绕着主体港区——高栏港从事集装箱、
散货、油气化学品码头的建设和营运。
珠海港集团200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2,949,587,811.08 元、净资
产人民币1,621,575,270.79 元、营业收入人民币216,996,706.44 元、净利
润人民币47,284,452.10 元;2010 年6 月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
3,960,677,297.95 元、净资产人民币2,244,168,240.17 元、营业收入人民币
96,742,085.09 元、净利润人民币18,558,959.05 元。
珠海港集团持有我公司56,568,1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40%,
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局主席杨润贵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
长、公司董事杨廷安先生兼任珠海港集团副总经理,珠海港集团为我公司
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4
股权结构示意图
100% 60% 60% 100% 100% 50% 100%
50%
40% 40%
90%
100% 52% 100%
注: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和我公司、珠海港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介绍:
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轮理货”),有限责
任公司(法人独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资产争议、诉讼仲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
国
外
轮
理
货
总
公
司
珠
海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珠
海
外
轮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集
装
箱
运
输
公
司
珠
海
港
晟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港
信
航
务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珠
海
港
报
关
行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外
代
国
际
货
运
有
限
公
司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
公司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总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5
裁、查封冻结等情况。外轮理货成立于1987 年,注册地珠海,注册资本
人民币12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冯鑫。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理
货业务;国际、国内集装箱理箱业务;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货物的
计量、丈量业务;监装、监卸业务;货损、箱损检定等业务。珠海港集团
2009 年6 月无偿吸收合并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外轮理货
100%股权。
2、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一年又一
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应收款项
总额
或有事
项涉及
的总额
营业
收入
营业
利润
净利润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
额
截止
2009 年
底
36,725,229.42 8,792,263.20 27,932,966.22 649,706.75
0
15,922,795.42
4,639,714.78
3,350,917.31
6,137,071.03
截止
2010 年9
月30 日
36,100,689.73 5,117,147.67 30,983,542.06 375,664.69 0 13,671,892.53 4,252,370.74 3,050,575.84
-780,059.71
标的公司不存在净利润中包含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3、评估情况
公司作为竞买方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9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对外轮理货进行评估,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于2010 年10 月30 日出具中和评报字(2010)第CH1018-5 号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选择成本法、收益法对外轮理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市场
价值进行估算,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论:评估6
的最终结果取自收益法评估结果4,154 万元,较账面值2,793 万元增值
1,361 万元,增值49%。评估报告上传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
评估说明:
本次评估目的为股权转让,评估价值是以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为出发
点。外轮理货经营较为稳定,在珠海理货行业中暂处于独家经营地位,未
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测,与收益相关的风险可以基本量化,可以选用收益法
进行评估。由于成本法是从资产重置的角度间接地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
值,而收益法是在考虑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基础上进行评估的,
更能体现企业多种获利因素的综合作用,所以,本次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
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本次收益法评估以企业的自由现金流作为收益额,选用分段收益折现
模型。即:将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未来收益分为前后两个阶段进行预测,
其中第一阶段为2010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预测期为5 年,
第二阶段为2015 年1 月1 日至永续经营,在此阶段中,外轮理货的净现
金流在2014 年的基础上将保持稳定。
(1)收益法有关计算模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负债
企业整体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长期权投资价值
非经营性及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
产。
营业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营业性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