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9-2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0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内部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除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此外,近日部分投资者向公司咨询中国联合健康医疗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经核查,中国联合健康医疗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预核准已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与有关监管部门、中央企业、科院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与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的信息化企业等共同推进中国联合健康医疗大数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相关工作。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股东义务,配合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拟收购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京颐”)10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有关各方的积极推动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常进展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60),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9年3月16日期间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订<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等协议的公告》。上述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尚存较大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阶段,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3、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5,000万元–19,000万元,预计同比下降999.56%-1,239.44%。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5)。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计的情形。
5、公司目前经营运作正常,业务有序推进,公司经营模式及行业地位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联合健康医疗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模式有待探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