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上市公司: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资产出售方一: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海口市文华路18号君华海逸大酒店(原文华大酒店)七层
资产出售方二: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中航大厦6楼
资产出售方三:中公网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三层
资产出售方四:北京益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楼8层812房间
交易对方:王忠勇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大厦****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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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三月
公司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实施的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交易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
目录
公司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6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6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9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10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10
二、交易对价支付情况......10
三、海虹控股以及子公司与标的公司往来款的偿还情况......10
四、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情况......11
五、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11
七、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1 八、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11九、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12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意见......13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13
二、律师结论性意见......13
第四节 备查资料......14
一、备查资料存放地点......14
二、备查资料目录......14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海虹控股指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03.SZ)
2017年10月31日,海虹控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本次重组、本次交 将子公司中公网、北京益虹合计持有的广东海虹55.00%股权以现金
易、本次重大资产指 16,806.35万元出售与自然人王忠勇。2017年12月19日,海虹控股2017
出售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将海虹控股及子公司海南卫虹所
持有的交易中心100.00%的股权以现金1.00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勇。
交易对方 指 王忠勇
目标公司、标的公
司、广东海虹、交指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易中心
交易标的、标的资指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5.00%股权、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
产 心有限公司100.00%股权
审计、评估基准日指 2017年9月30日
本报告书 指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中公网 指 中公网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益虹 指 北京益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卫虹 指 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海虹咨询 指 海南海虹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美康源 指 武汉美康源医药有限公司
《广东海虹股权 中公网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益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
转让协议》 指 王忠勇于2017年10月20日签署的《关于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中心股权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转让协议》 指 与王忠勇于2017年11月9日签署的《关于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开元评报字[2017]529号”《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股
《资产评估报告》指 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7]536
号”《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之合称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财务顾问、中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建投证券
元、万元、亿元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与根据本报告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017年10月31日,海虹控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将子
公司中公网、北京益虹合计持有的广东海虹55.00%股权以现金16,806.35万元出
售与自然人王忠勇。
海虹控股及子公司海南卫虹于2017年11月9日签署《交易中心股权转让协
议》,将所持有的交易中心 100.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勇,王忠勇以人民
币现金1.00元支付对价。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广东海虹55.00%股权以及交易中心100.00%股权。
(二)交易主体
本次广东海虹 55.00%股权交易的转让方为中公网、北京益虹,交易中心
100.00%股权交易的转让方为海虹控股、海南卫虹,上述交易的受让方均为王忠勇。
(三)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以2017年9月30日为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即标的资产对应的评估值)为8,258.95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 评估报告 评估值(万元)
广东海虹55.00%股权 开元评报字[2017]529号 16,806.35
交易中心100.00%股权 开元评报字[2017]536号 -8,547.40
合计 8,258.95
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转让对价为16,806.35万元。
(四)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由交易对方采取全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转让对价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1、广东海虹55.00%股权
经转让方中公网、北京益虹与受让方王忠勇协商一致,受让方同意在如下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向转让方支付目标股权受让的对价:
(1)广东海虹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事项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广东海虹公司章程已经按照受让方要求进行修改。
在上述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受让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支付受让款:
①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转让对价的百分之五十五(55.00%);
②剩余款项在2018年3月31日前支付。
2、交易中心100.00%股权
经转让方海南卫虹、海虹控股与受让方王忠勇协商一致,受让方同意在如下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向转让方支付目标股权受让的对价:
(1)交易中心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事项;
(2)交易中心公司章程已经按照受让方要求进行修改。
在上述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受让方同意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受让
款。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1、广东海虹
转让方同意于2017年12月31日前,负责召开股东会,协调其他股东放弃
优先购买权;将有关文件向工商局办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工商局登记、备案。
2、交易中心
转让方同意于交易中心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局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