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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控股:关于合资公司股权重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7-13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1-16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公司股权重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资公司股权重组概述
    1、概述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控股”或“公司”)通过香
港全资子公司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与美国 ESI 集团
通过其在新加坡注册的全资子公司 ESI Singapore II Pte Ltd (以下简称“ESS”)
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签署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在香港设立合资公司益
虹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虹”),目前 ESS 持有益虹 51%股份,海虹持
有益虹 49%股份。详见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重组协议
    公司与美国 ESI 集团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签署股东协议,其协议主要内容:
    (1)、ESS 将持有的益虹 120,000 股股份以原始出资价格转让给海虹,转让
款为 120,000 美元。转让后,海虹将拥有益虹 51%的股份,ESS 将拥有 49%。
    (2)、益虹的董事会成员为 4 人,其中 2 人由海虹任命,2 人由 ESS 任命。
益虹的中国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3 人,2 人由海虹任命,1 人由 ESS 任命。益虹
及其子公司的总经理由海虹提名、财务总监由 ESS 提名。
    (3)、ESS 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后可以选择从海虹一次性购买益虹 22%的股份,
购买价格将根据本公司的市盈率、美国 ESI 集团的市盈率结合益虹的运营情况进
行计算,但最低不低于该等股份出资额的两倍。
    (4)、除本协议已修改或调整过的内容,原协议中的所有相关规定继续具有
法律约束力并存续。
    3、董事会审议重组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项投资议案由公司经营班子做出决议,其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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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标准,也无须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4、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者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股权结构及基本财务情况
    益虹股权结构:ESS 目前持有 51%股份,海虹持有 49%股份。
    益虹最近一年(即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3,692,504.10 港 币 , 净 资 产 为 42,501,028.37 港 币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为
4,848,640.86 港币,净利润为-4,105,471.68 港币。
    2、此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存在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的情形。


     四、合资公司股权重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股权重组后,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本公司现有的平台和地方资源优
势,加快本土化进程,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先进的医疗工具及服务,以实现显著的
市场份额和持续盈利增长;同时,通过本次合资公司股权重组,有利于改善本公
司主营业务架构,将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此次签署的条款书并未达到专项披露的标准,但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
司发布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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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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