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501 深市 武商集团


首页 公告 鄂武商A: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级筛选:

鄂武商A: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4-23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0-005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10 年
    4 月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0 年4 月22 日在公司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11 名。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4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
    表决方式,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 关于武商“摩尔”扩建项目和预算调整的议案
    武商集团“摩尔”扩建项目,是指东临武展西路,南临京汉大道,
    西临武商路(原滑坡路),北临武汉广场及武汉国际广场大楼,规划
    用地面积34,527.07 平方米(约51.79 亩)、集购物、休闲、娱乐、美
    食、商务配套于一体的大型多功能的“摩尔”商业城。项目用地处于解
    放大道和京汉大道两条城市内环主干道之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
    件便利。
    根据公司2007 年6 月20 日召开的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武商“摩尔”扩建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08 年12 月3 日
    以10.7 亿元竞得该宗土地。目前,公司已经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
    用权,“摩尔”与武汉广场的连接部位的土地批租正在办理中。
    根据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武商“摩尔”扩建2
    项目的议案》,武商“摩尔”扩建项目规划分二期实施,项目一期工程
    主要包括项目全部用地的拆迁、购置,建设5 万平方米地下工程及
    10.16 万平方米购物中心,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6.02 亿元;项目
    二期为五星级商务酒店(50 层)6.9 万平方米,休闲游乐中心(8 层)
    2.14 万平方米。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进行市
    场调研和反复论证,决定变更原规划方案,取消原二期规划的酒店和
    休闲游乐中心项目,一、二期项目合并实施,全部用于建设大型多功
    能的“摩尔”商业城,总建筑面积为27.04 万平方米。鉴于上述原因,
    武商“摩尔”扩建项目总投资预计将达到人民币25.51 亿元,比原预计
    的项目一期的总投资16.02 亿元增加9.49 亿元,其中:土地费用投资
    比原预计投资预算超出57,279.88 万元;工程及设备费用预算投资增
    加37,613.17 万元。
    该项目总建设期为3 年,预计2011 年9 月正式投入运营。在15
    年内(含3 年建设期,12 年经营期),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5.43%,
    静态投资回收期8.56 年(含3 年建设期),因此项目具有财务可行
    性。
    董事会确认并同意,武商“摩尔”扩建项目全部用于建设大型多
    功能的“摩尔”商业城,投资预算由16.02亿元增加至25.51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核,认
    为: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条件,具备配股资格。公司决定提
    出配股申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拟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3、配股基数、比例及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507,248,590 股为
    基数,按每10 股配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采用代销
    的方式。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
    动,则配股基数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
    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银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承诺以现金足额认配其可认配的股份。
    4、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
    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具体配股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
    依据以下定价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原则:(1)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值,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送股、转增及其他
    原因而扩大,则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
    (2)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3)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和市盈率情况;
    (4)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配股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4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10.65 亿元,将全部用于武商集
    团“摩尔”扩建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5.51 亿元,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公司已经投入11.57 亿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款和工程
    建设费用。
    本项目拟建成集商场、娱乐、餐饮、休闲为一体的超大型综合性
    商业服务项目,建设地点东临武展西路,南临京汉大道,西临武商路
    (原滑坡路),北临武汉广场及武汉国际广场大楼,规划用地面积
    3.4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04 万平方米。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
    为8.56 年(含3 年建设期),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5.43%。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的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
    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7、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
    持股份共同享有。
    8、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有效。
    9、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全5
    体股东配售股份。
    本次配股方案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
    案
    (详见附件一《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
    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
    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
    司本次配股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事宜,具体包括: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配股价格的确定或调整、配股时机的选择、配股数量的调整等;
    (2)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3)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
    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配股的申报事宜;
    (4)签署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
    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
    次配股方案及申报材料等,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
    其他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于配股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6
    决的事项外,可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配股申请的审核意见对配股
    价格、配股时机、配股数量等具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
    配股事宜;
    (7)根据本次配股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
    (8)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售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事宜;
    (9)若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
    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可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
    经认购的股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相关决议之日起18 个月
    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地管理及使用,公司拟在
    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和管理。商业银行的选定及具体开设账户事宜,由公司相关部门和人
    员根据董事会的要求确定和办理。
    七、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总金额不超过公司
    截止至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且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二年,在注册有效期内,7
    单笔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 天,金额不超过3 亿元,利率确
    定原则以发行时,银行间市场短期融资券产品实际发行利率为准。用
    途主要是归还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