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统称“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投标项目评标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2019-41),于2019年4月25日、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投标项目中标结果的公告》(2019-47),于2019年6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项目中标的公告》(2019-55)。公司一级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被确定为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第四标段中标人,中标价:2,365,201,675.89元;二级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桥建设”)被确定为本项目施工第五标段中标人,中标价:3,915,965,656.79元。
近日,路桥集团与发包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京台公路泰安至枣庄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本项目《第四标段施工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亿陆仟伍佰贰拾万壹仟陆佰柒拾伍元捌角玖分(¥2,365,201,675.89元)。
鲁桥建设与发包人签署本项目《第五标段施工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亿壹仟伍佰玖拾陆万伍仟陆佰伍拾陆元柒角玖分(¥3,915,965,656.79元)。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发包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京台公路泰安至枣庄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系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企业名称: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NWHG57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0000.00万元
负责人:范晓东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4日
登记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收费、养护、设计、咨询、试验、检测、科研;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等。
关联关系说明: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管理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之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近三年业务往来:本公司2016年-2018年向高速集团提供施工劳务金额分别为:119,064.86万元、45,701.51万元、44,735.42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61%、3.69%、3.03%。建设管理集团成立于2018
年12月24日,截至2018年末,本公司与建设管理集团未发生购销及施工劳务往来。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19年3月31日,建设管理集团总资产为114,172.05万元,净资产为113,005.26万元。建设管理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本项目第四标段承包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8885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注册资本:242499.02万元
成立日期:1984年08月07日
登记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经营范围:资质证书范围内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格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修理、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等
路桥集团为本公司一级子公司。
(三)本项目第五标段承包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53543456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安耀峰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01日
登记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章丘市济王路李家埠路口
经营范围:批准范围内公路、桥梁、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隧道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机械加工、修理,建筑机械及设备租赁;筑路工程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建材销售。
鲁桥建设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第四标段施工合同协议书》
1.项目名称: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施工
2.第四标段由K544+380至K575+480,长约31.1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有互通立交3处、分离立交13处;大中桥10座,计长1414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亿陆仟伍佰贰拾万壹仟陆佰柒拾伍元捌角玖分(¥2,365,201,675.89元)。
4.工程质量符合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标准。工程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
5.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6.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60日历天。
(二)《第五标段施工合同协议书》
1.项目名称: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施工
2.第五标段由K575+480至K618+200,长约42.72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有互通立交3处、分离立交13处;特大桥1座,计长5850m,大中桥10座,计长1434.54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亿壹仟伍佰玖拾陆万伍仟陆佰伍拾陆元柒角玖分(¥3,915,965,656.79元)。
4.工程质量符合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标准。工程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
5.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6.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60日历天。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第四标段、第五标段合计中标价占本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2.53%。若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风险提示
1.由于该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收益的可能。
2.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包含本项目交易金额,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第四标段施工合同协议书》《第五标段施工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