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7-031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0.3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31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15,495,668
股调整为不超过116,391,852股。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15,495,668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0.39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0万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目前,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5,495,668股新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披露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0)。
二、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7年5月1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0,835,14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84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
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5月24日。目前上述利润分配
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调整情况
1、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含税))/(1+每股转增股数)=(10.39元/股-0.084元/股)÷
1=10.31元/股(向上保留小数点两位)
2、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15,495,668股,调整为不超过116,391,852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底价=120,000.00万元/10.31元/股=116,391,852股(向下取整)。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