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 A、粤高速 B 公告编号:2022-04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苗德山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22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股东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6人,代表股份1,383,595,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6.17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1人,代表股份1,069,102,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1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14,49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0417%。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1,347,241,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4.43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032,747,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39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14,49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0417%。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人,代表股份36,354,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3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8人,代表股份36,354,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3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8、受疫情防控影响,吴浩董事、旷煜董事、曾小清独立董事、虞明远独立董事以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詹晓清律师、黄凯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使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了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苗德山、汪春华、陆明、程锐、曾志军、游小聪、姚学昌、吴浩、旷煜;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中华、张华、曾小清、虞明远、尤德卫。
本提案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获得的选举票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苗德山 1,382,072,834 99.89%
汪春华 1,382,072,834 99.89%
陆明 1,382,072,834 99.89%
程锐 1,382,072,834 99.89%
曾志军 1,382,072,834 99.89%
游小聪 1,382,072,834 99.89%
姚学昌 1,382,072,834 99.89%
吴浩 1,382,072,834 99.89%
旷煜 1,382,072,834 99.89%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 获得的选举票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刘中华 1,382,736,334 99.94%
张华 1,382,736,334 99.94%
曾小清 1,383,506,034 99.99%
虞明远 1,383,594,999 99.99%
尤德卫 1,383,594,999 99.9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了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何森、王晓冰、柯琳。
本提案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监事选人 获得的选举票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何森 1,380,386,420 99.77%
王晓冰 1,380,386,420 99.77%
柯琳 1,382,931,499 99.9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83,595,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47,241,1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7%;反对0股;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6,354,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3%;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詹晓清律师、黄凯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