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1-071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灰汤置业”)收到《宁乡市人民法院传票》,因合同纠纷,台山市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华轩”)将灰汤置业起诉至宁乡市人民法院,案件相关情况详见后文。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相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台山市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台山市川岛镇上川岛石笋村 2 号
被告: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宁乡县灰汤镇蒋琬北路
2、案件事由及请求
盛世华轩与灰汤置业建设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2020)最高法民终 215 号生效民事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4)。基于终审判决,原告盛世华轩提出:终审判决认定合同的履行因不可归责于盛世华轩的原因而存在障碍,并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继而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灰汤置业返还承包款 2200 万元,同时明 确盛世 华轩可就 投资建 设的地 上附属物 价值返 还另行向 灰汤置 业主张权利。故盛世华轩起诉灰汤置业要求返还建设项目投入费用,诉讼请求如下: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投入费用 45,142,336.45 元,并支付利息(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至本公告发布之时,本案暂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是劳动纠纷、公司与托管酒店业主纠纷、小额合同纠纷等事项。
公司暂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宁乡市人民法院传票》;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