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2-2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 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登锋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5人,代表股
份255,236,6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25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13,631,7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66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41,604,9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6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45,949,8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2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344,9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41,604,9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6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701,8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69%;反对
1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弃权 2,411,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14,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834%;反对
1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94%;弃权 2,411,052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47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701,8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69%;反对
1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弃权 2,411,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14,9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834%;反对
12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94%;弃权 2,411,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47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701,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67%;反对
12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7%;弃权 2,411,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14,5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826%;反对
12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03%;弃权 2,411,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47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701,8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69%;反对
1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5%;弃权 2,411,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14,9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834%;反对
12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94%;弃权 2,411,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47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701,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67%;反对
12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7%;弃权 2,411,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14,5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826%;反对
12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03%;弃权 2,411,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47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820,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33%;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弃权 2,374,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33,5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415%;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9%;弃权 2,374,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8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37,0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315%;反对
13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9%;弃权 2,374,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37,0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315%;反对
13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9%;弃权 2,374,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8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007,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153%;反对
22,854,5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42%;弃权 2,374,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20,3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0935%;反对
22,854,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7380%;弃权 2,374,9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8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223,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442%;反对
16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5%;弃权 5,850,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37,0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144%;反对
16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26%;弃权 5,850,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33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741,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22%;反对
12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3%;弃权 2,374,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54,1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687%;反对
1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7%;弃权 2,374,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8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260,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703%;反对
40,437,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433%;弃权 3,538,7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3,2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943%;反对
40,437,8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043%;弃权 3,538,7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01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欣、宋代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