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6-1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或“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程杰先生
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丁红岩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总裁孙金妮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东阿阿胶聚力推进“四个重塑”,深入践行“1238”战略,持续以稳健的步伐,保持高质量发展。剔除重述因素,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00 亿元,同比上升 1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9 亿元,同比上升 11.67%。
升、把握大机会、能力大革新,明确战略实现路径,保障发展目标实现。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该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 2026 年度商业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 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东阿阿胶将坚定“1238”战略主线不动摇,聚焦“增长·创新”年度管理主题,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该计划,认为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商业计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剔除重述因素,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00 亿元,同比上升 1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9 亿元,同比上升 11.67%。为统筹布局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助力中医药文化出海,2025 年 7 月公司收购东阿阿胶国际(BVI)有限公司 100%股权。由于该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需重述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重述后,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11.66%。2026 年,公司将聚焦增长与创新,持续稳定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 2026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是公司“十四五”收官之年,东阿阿胶内部审计工作立足经济监督职能定位,积极融入公司发展战略、融入公司治理体系、融入关键业务领域,以数智化审计和研究型审计为重要抓手,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审计监督,系统推动审计工作从合规检查向价值创造转型升级。
2026 年,东阿阿胶内部审计工作,将紧密围绕公司“1238”战略和“增长·创新”年度管理主题,秉持“保障战略、防范风险、创造价值”的宗旨,聚焦公司战略落地的关键领域和项目,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加速推进数智化转型,突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创新性,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审计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关于 2025 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东阿阿胶立足违规追责定位,充分发挥违规追责领导小组指导作用,促进追责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下一步,将进一步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协同联动,提升监督效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关于 2026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公司将稳步推进员工收入分配改革工作,持续提升人效水平。同时,结合公司效益及业务经营实际,匹配业绩发展下的薪酬调整及薪酬激励,将资源向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倾斜,做好人才吸引与保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对照
序号 原制度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七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第七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1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
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设董事长 1
设董事长 1 人。 人,副董事长 1 人。
3 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4 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行职务。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直接送达、传真、电 通知方式为: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
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时限为:临时 他方式;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三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三日。出现特别紧急事 日。出现特别紧急事由需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可
5 由需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可不受上述通知 不受上述通知形式和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
形式和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