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1-3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 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总裁高登锋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会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82人,代表股
份267,749,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938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214,027,9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7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53,721,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1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58,462,3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9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4,741,1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53,721,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1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29,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16%;反对
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8%;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42,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191%;反对
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4%;弃权 2,406,052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1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30,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21%;反对
2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3%;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43,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213%;反对
2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31%;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1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22,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90%;反对
2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2%;弃权 2,409,3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35,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071%;反对
21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17%;弃权 2,409,3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1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22,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90%;反对
2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4%;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35,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071%;反对
22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73%;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1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32,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28%;反对
2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5%;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45,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247%;反对
2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7%;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1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29,4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16%;反对
24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1%;弃权 2,375,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42,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189%;反对
24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70%;弃权 2,375,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64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477,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964%;反对
12,895,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62%;弃权 2,375,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91,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8785%;反对
12,895,2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574%;弃权 2,375,9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64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22,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88%;反对
2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5%;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35,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064%;反对
2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80%;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1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关于确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54,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09%;反对
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7%;弃权 2,375,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67,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618%;反对
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41%;弃权 2,375,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64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090,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69%;反对
2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45%;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03,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19%;反对
2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26%;弃权 2,406,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1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韩跃伟先生、吴峻先生、翁菁雯女士、岳虎先生、高登锋先生、邓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韩跃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262,69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6%,选举韩跃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3,403,3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3467%。
(2)选举吴峻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256,935,9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