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30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准”)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6年3月20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设有分所。
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 师事务所。中准也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 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 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 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 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 务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1100人,其中合伙人48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0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09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未发生较大变动,其中超过20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5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1.64 亿元,总计为1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3561.55万 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 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1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 家)、金融证券业(2家)、商务服务业(1家),总资产均值为134.66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中准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无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 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运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20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赵幻彤,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8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穆笛,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复核工作,1998年起持续在本所执业,自2018年度审计开始复核本公司报告。近三年复核过吉林碳谷、吉林亚泰、紫鑫药业、吉药控股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2019年10月24日,徐运生受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检查2018
证监会黑
年度审计底稿时,因为审计组
徐运生 2019年10月24日 监督管理措施 龙江监管
成部分的重要性水平确定不恰
局
当等给予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中准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60 万元,由本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
会确定,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中准 2021 年度的具体报酬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予以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准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该所在全国同行业中具
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认为其在执
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
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该公司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 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同意2021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