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东塘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A股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程东百
股票代码:0419
公司全称:长沙东塘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路2号
配售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数量:1531.50万股
配股价格:每股9.50元人民币
配售比例:每10股配1股,社会公众股东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 以10:2.1811的比例受让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转配的股份,认购转配股 每股加收0.10元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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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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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 言
本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四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本次配股经公司1997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经湖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湘证监[1997]126号文批准,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号文批准。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该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本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203栋
电话:(0755) 3203489
传真:(0755) 3203517
2、发行人:长沙东塘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兆达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路2号
电话:(0731) 5535588
传真:(0731) 5535588
联系人:许 久、文启明
3、主承销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333号信兴广场
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楼8层
电话:(0755) 2463388
传真:(0755) 2462021
邮编:518008
联系人:吴 军、李 刚
4、分销商:黑龙江省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玉祥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北林街9号
电话:(0451)3628839
传真:(0451)3627918
联系人:沈雨
5、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栋
电话:(0755) 5567898
传真:(0755) 5571127
6、会计师事务所: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李双桂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南路182号
电话:(0731) 2231334
传真:(0731) 4445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弟扩、甘维希
7、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国信证券大厦五楼
电话:(0731) 4414882
传真:(0731) 2256319
经办律师:袁爱平、朱旗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股类型、每股面值及配股价格:
本次配售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人民币,每股配股价为9.50元人民币。
2、股东配股比例及配股总数:
本次配股以现有总股本15,31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1股,共可配 售1,531.50万股。
(1)国有法人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售数量为961.50万股,并且 已承诺以现金认购100万股,其余861.50万股转配给社会公众,配股权 转让费为每股0.10元。
(2)其他发起人法人股:可配售数量为120万股,已承诺按每股配股权0.10 元的价格全部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有偿转让。
(3)社会公众股(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可配售数量 为450万股,同时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以10:2.1811的比例受让国有法人股及其他发起人法人股转配股的全部或部分,每股转让费0.10元。
3、配售对象:股权登记日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股东。
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鉴于国有法人股股东——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用现金认购100万股,及本次配股的承销协议中主承销商承诺包销社会公众股配 股之余股和国有法人股转配的100万股股份,预计本次配股实际可能的 募集资金6175万元,发行费用160万元。若本次配股全额认购,预计理 论募集资金总额为14549.3万元,发行费用300万元。
5、股权登记日:2月16日
除权基准日:2月17日
6、本次配售前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变化情况:若本次配股全额 配售则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
股份类 别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0815 100.00 10915 64.79
其中:国家股拥有股份9615 100.00 9715 57.67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200 0.00 1200 7.12
2.本次转配部分 0 98.150 981.5 5.83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0815 1081.50 11896.5 70.62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4500 450 4950 29.38
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25.5 2.55 28.05 0.17
已流通股份合计 4500 450 4950 29.38
三.股份总数 15315 1531.5 16846.5 100.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为1998年2月19日至1998年3月4日止(期内证券 商营业日)。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东在认购期内到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国有法人股股东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各股东可根据自己意愿决意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及转配股份中的部分或全部。
(1)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填写“通程A1 配”(代码:8419)买入单,每股价格9.5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 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10)后取整数。
(2)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国有法人股及其它发起人法人股转配股时,填写“通程A2配”(代码:3419)买入单,每股价格9.6元(含转让费0.10元),认购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受让比例(0.21811 )后取整数。
(3)国有法人股股东缴款按本公司指定方式办理。
(4)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5)若投资者在98年2月17日至98年3月4日办理了“通程东百”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商处认购配股。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截止1997年3月4日,本次A股配股截止后,尚未配售部分,按本公 司与承销商签定的承销协议办理,即社会公众股配售部分余股包销,包销1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配股,代销其余转配股部分。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方案实 施完毕,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 并与深交所协商后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 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前,国家拥有的股份和法人拥有的未流通股份及其配股权和红股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因此,本次国有法人股配股以及国有法人股转配部分,其他发起人法人股转配部分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预计实际可能的募集资金6175万元,若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60万元后,可使用资金为6015万元。
1、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介绍
(1)向长沙通程国际广场配套项目——长沙通程国际超级商城投入5000万元。
该项目已经湖南省计委湘计投[1997]547号文立项批准,在经营业 务和财务核算上与长沙通程国际广场各自独立,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包括超级购物中心、世界名品走廊、名品展示厅、综合服务中心四部分,预计1997年底完工并营业。
通程国际广场项目由长沙通程国际广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本公司是该有限公司三名股东中最大股东,持有45%股份。本公司已与该有限公司于1997年8月18日签订《租赁合同书》,将与通程国际广 场配套的通程国际超级商场租赁给本公司,期限为二十年,自1998年1 月1日起计时。本公司决定全部承担该项目的资金投放,投资5000万元 人民币(含流动资金2200万元),并独立经营和享有该项目的经营权益。
该项目建成营运后,预计第一年(即1998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5000万元,营业利润550万元,预计1999年-2002年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500万元、18150万元、19965万元、2196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875万元、1232万元,1626万元,2059万元。由此可见,该项目投 资盈利能力较大,四年左右可收回全部投资, 回报率高。
(2)向长沙通程国际广场追加投入1890万元
长沙通程国际广场位于长沙市韶山路149号,是一座由高星级宾馆 、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展览中心、旅游培训中心、写字楼等组成的商业广场,主楼53层,总建筑面积89000平方米,属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预计1997年年底竣工并实现部分试营业,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额2.3亿 人民币,我公司应投入1.035亿人民币,已投入9420万元(其中前次募 集资金投入7920万元)。但由于该项目原设计功能单一,十分难得的商业地理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设备、设施及资源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