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1-00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70,000 万元–405,000 万元 亏损: 152,345.8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40,000 万元–360,000 万元 亏损: 184,155.2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600,000 万元–800,000 万元 1,752,875.28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560,000 万元–760,000 万元 1,707,439.58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47 元/股–0.71 元/股 亏损: 0.2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尽快走出经营困境,化解债务危机,年初调整了战略规划,全力聚焦发展光电显示主业,缩减非核心产业。较去年同期相比,公司光电显示材料板块营业收入虽有下降,但毛利率略有上升。但受非核心产业收缩及相应收入减少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仍呈下降态势。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各产业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公司主营业务中的高端装备及建筑安装工程业务,需要公司先期垫付大量资金,受新冠疫情和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张
影响,2020 年业务订单均大幅减少,存量项目进展缓慢;公司主营中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受新冠疫情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滑坡影响,销售持续下降。公司 2020年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利润大幅减少。
2.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
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商誉、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初步预估金额约为 50,000 万元-100,000 万元。最终商誉减值和资产减值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2020 年度经营业绩
的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