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 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1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光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201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
十七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参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长江证券兴利 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2 号资管计划”)认购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东旭光电A 股股份,并授权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2 号资管计划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东旭光电股票
登记至2 号资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5 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6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2 号资管计划全额认购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72,639,29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7%,发行
价格为 6.82 元/股,获配金额为 495,399,998.72 元,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
期自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6 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后未展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 2019 年 9 月 2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及 2019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期间,分别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将2号资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36,319,565股和36,319,731股。截止本公告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全部股份处置。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未来12 个月,公司暂无推出新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