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0-00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00,000 万元–180,000 万元 盈利: 216,360.7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17 元/股–0.31 元/股 盈利: 0.38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出现亏损,主要为收入下降利润收窄和资产减值影响导致,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预计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约 40%,相
应的营业利润也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2.2016 年-2018 年期间,公司的并购业务形成了大额商誉。其中,受新能
源客车行业增长趋缓影响,2019 年下半年,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未能完成预计订单量,导致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2019 年全年业绩承诺未能完成。部分其他被收购公司,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业绩下滑。结合公司当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收购过程中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初步测算,计提商誉减值约 6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3.公司上下游客户及合作方同样受国家宏观经济不同程度的影响,未来合同履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公司初步测算,应收款项和大额固定资产存在减值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要求,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大额固定资产的减值合计约 140,000 万元-180,000 万元。
最终商誉减值和资产减值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19 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