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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13 深市 东旭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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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6


证券代码:000413、 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9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光电”)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201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参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长江证券兴利 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2 号资管计划”)认购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东旭光电 A 股股份,并授权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2 号资管计划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届满,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相关规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东旭光电股票登
记至 2 号资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 201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全额认购。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2 号资管计划全额认购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72,639,29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7%,发行价格为 6.82 元/股,获配金

额为 495,399,998.72 元,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 2015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6 日。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2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 36,319,731 股。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变更、提前终止,或相关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者其他不再适合参与持股计划等情形,且合并持有份额达到员工持股计划总额 10%以上情形。

    6、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7、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后不再展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到期后 3 个月
内,在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卖出所持公司股票 36,319,731 股。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