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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10 深市 *ST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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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沈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ST沈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1-24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上市
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修改为“*ST 沈机”,股票价格的
日涨跌幅限制为 5%。2019 年 11 月 16 日, 沈阳中院裁定批
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沈阳中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但由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 2018 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在披露 2019 年度报告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3亿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2.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7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64亿元。

  经核查,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所规定情形,但触及2018版上市规则暂停上市情形。按照新规及相关过渡期安排:新规施行后,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2018版上市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其他说明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需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批,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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