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7-10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于2017年7月4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已领取《关于核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2017]1477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的精神以及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五号》的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就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亏损等事项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相关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