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3-038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8,130,292,378.87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828,885,783.40 元。2023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为 2,026,128,616.11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2,720,494,728.60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 8,130,292,378.87 2,828,885,783.40
减:利润分配 1,507,693,518.72 1,507,693,518.72
加:本期净利润(未审计) 2,026,128,616.11 2,720,494,728.60
减:提取盈余公积 272,049,472.86 272,049,472.86
期末未分配利润(未审计) 8,376,678,003.40 3,769,637,520.4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比例。因此,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3,769,637,520.42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 2023 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
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80,435,073 股,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920,991 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 1,580,435,073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9,920,991 股后
的股本,即 1,570,514,082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56,411,265.60 元(含税)。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2.01%,
占当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33.33%,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 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3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 2023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说明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提议人盖章的提案原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