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0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收到控股
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四 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的通知,获悉藏格集团与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的《关于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永鸿实业与新沙鸿运 及国信证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的过户 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藏格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藏格集团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21.96 元/股的价格向新沙 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股份 128,575,0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2,823,507,417.24 元。藏格集团一致行动人永鸿实业
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永鸿实
业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21.96 元/股的价格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首发 后限售股股份 85,113,8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2%,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1,869,100,892.6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1-133)、《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编号: 2021-146)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股东
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过户股份数量为 213,688,903 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
股份过户完成后新沙鸿运持有公司股份 287,130,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后,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鸿实业、肖永明先生、
林吉芳女士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 股 数 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藏格集团 无限售流通股 577,116,450 36.52% 448,541,431 28.38%
永鸿实业 无限售流通股 259,326,563 16.41% 174,212,679 11.02%
肖永明 无限售流通股 155,643,647 9.85% 155,643,647 9.85%
林吉芳 无限售流通股 3,504,699 0.22% 3,504,699 0.22%
合计 无限售流通股 995,591,359 63.00% 781,902,456 49.47%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后,新沙鸿运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 股 数 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新沙鸿运 无限售流通股 73,441,891 4.65% 287,130,794 18.17%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
存在违反履行公开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也不存在减持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
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