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408 深市 藏格矿业


首页 公告 藏格控股: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藏格控股: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8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7-88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至2017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11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曹邦俊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3 人,共

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67,874,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661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61,600,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358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27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2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含持股5%)的股东之外的股东,下同)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6,622,3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47%。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7,874,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2,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7,874,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2,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7,841,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89,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2%;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7,841,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89,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2%;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8%。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7,874,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2,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7,874,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2,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海涛  廖克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