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25-005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胜利股份”)
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二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241,568.50 元,母公司净利润118,336,458.06 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1,833,645.81元,本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843,887,505.8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625,845,125.26 元。
(2)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进行利润分配,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963,555.55 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4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实施现金分红一次,为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现金分红金
额为 48,404,656.08 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80,084,65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404,656.08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2023 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方案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已实施完毕,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专项公告。
2.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本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6,963,555.55 48,404,656.08 17,601,693.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7,241,568.50 153,392,954.89 152,748,702.9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843,887,505.84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625,845,125.26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02,969,904.75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41,127,742.10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02,969,904.75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分配方案着眼于公司现实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4 年度 占总资产的 2023 年度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0 0 0 0
衍生金融资产 0 0 0 0
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5,726,325.64 4.15 259,662,189.07 3.7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 0 0 0
其他流动资产 0 0 0 0
合 计 275,726,325.64 4.15 259,662,189.07 3.73
注:其他流动资产为除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
营活动相关的资产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3-00153 号);
2.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十一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