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胜利股份”)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
归 属于 上市 公司 股东 的 净利 润 155,774,876.81 元 ,母 公司 净利 润
284,708,285.69 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28,470,828.57元,本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921,026,728.6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831,917,756.99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1,917,756.99 元。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导文件等相关规定,拟进行利润分配,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为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进行第二次
分配,与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实施完毕的中期利润分配共同构成 2025
年全年股东回报安排。本次分配预案具体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880,084,65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603,809.5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2025 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或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连同公司 2025 年度已实施的中期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累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
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5 年度已实施现金分红情况
2025 年公司实施完成现金分红两次,为 2024 年度及 2025 年中期权益分
配,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4 年度分红方案经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二次监事会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880,084,65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2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36,963,555.55 元(含税),上述方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7
日 实 施 完 毕 , 详 见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专项公告。
②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经公司十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临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880,084,65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201,269.84 元(含税),上述方案已于 2026年 2 月 10 日实施完毕,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专项公告。
2.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2,805,079.36 36,963,555.55 48,404,656.0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5,774,876.81 117,241,568.50 153,392,954.8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921,026,728.6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831,917,756.9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38,173,290.99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42,136,466.73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38,173,290.99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 ?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他风险警示情形 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
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分配方案着眼于公司现实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5 年度 占总资产的 2024 年度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0 0 0 0
衍生金融资产 0 0 0 0
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2,557,112.84 4.21 275,726,325.64 4.1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 0 0 0
其他流动资产 100,215,055.55 1.61 0 0
合 计 362,772,168.39 5.82 275,726,325.64 4.15
注:其他流动资产为除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