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22-024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802,962.96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2021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总额方式分配,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084,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210室
咨询联系人:宋文臻、曹蓓
咨询电话:0531—86920495,0531—88725687
传 真:0531—8601851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安
排的文件;
2.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