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7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鹏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18人,代表股数140,221,092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5.9326%,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5人,代表股数89,606,116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0.181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数50,614,976股,占公司总股本
880,084,656股的5.751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并通过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票139,899,3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77%,反对票321,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票139,892,2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77%,反对票321,700股,弃权票7,10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票140,183,6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7%,反对票30,300股,弃权票7,10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票139,892,2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77%,反对票328,8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票18,013,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反对票328,8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5.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赞成票139,899,392股,占出席
股东代表股份的99.77%,反对票321,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8,020,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反对票321,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6.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赞成票139,890,2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76%,反对票330,8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8,011,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0%,反对票330,8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赞成票139,899,3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77%,反对票321,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赞成票139,892,2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77%,反对票321,700股,弃权票7,10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9.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票139,892,29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77%,反对票321,700股,弃权票7,10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庆新、王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