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3-009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史强
先生、副总经理杨凡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相关增
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1 )
2、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增持前 本次增持公 增持后
本 次 增 持
司股票的成 占总股本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公 司 股 票 持股数量
交均价(元 比例
(股) 比例(%)数量(股) /股) (股)
(%)
史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 0 0 97,400 6.27 97,400 0.01%
杨凡 副总经理 187,760 0.03% 65,800 6.277 253,560 0.04%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价变动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
式减持股票,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