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3-043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为有效整合公司现有的技术、人员、市场及装备等资源,减少交易环节和管
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降低运营和管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和管理效率,华意
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意压缩”)于2013年7月19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
子公司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虹”)。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
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本公司,即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简介:(略)
2、被合并方: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景德镇市吕蒙(高新区梧桐大道舒家庄)
法定代表人:黄大文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号:360200110000468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9日
营业期限:2007年11月9日至2027年11月8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其配套通用设备、器件、无氟压缩机、电冰箱及其配
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历史沿革:江西长虹成立于2007年11月,成立时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川长虹”)以货币资金1,800.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0.00%,四川长
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200.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0%。2009
年,江西长虹在景德镇高新区建设的机电产业园完成,年底本公司顺利完成搬迁,
并租用江西长虹的厂房及设施。
为减少本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强公司资产的
独立性,2010年11月4日,本公司与四川长虹和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分
别签订关于江西长虹之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江西长虹全部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后
江西长虹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10年11月26日
完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360200110000468;法定代表人为黄大文;注册地
址为江西景德镇市吕蒙(高新区梧桐大道舒家庄)。
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2013年2月底,公司已按照募集资
金项目安排向江西长虹增资4亿元,增资完成后江西长虹注册资本增加至4.2
亿元。
目前公司景德镇本部产品销售以华意压缩为主体,华意压缩和江西长虹属
于两个法人主体,600万台高效和商用压缩机项目建成后,将存在经营业务主体
与房产土地主体不一致的问题,势必增加交易和管理成本,不利于税收统筹,考
虑上述因素,江西长虹已无作为单独法人主体存在的必要,华意压缩拟吸收合并
江西长虹将其注销。
江西长虹自成立以来,仅投资建设江西长虹机电工业园,自身并未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由于房屋土地折旧摊销及因工业园建设向四川长虹拆借资金承担利
息(目前已全部清偿),经营持续亏损。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
江西长虹资产总额25,369.12万元,负债总额26,405.77万元,所有者权益
-1,036.65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双方拟同意实施吸收合并,由本公司整体吸收合并江西长虹,吸收合并完
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江西长虹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注销。
2、吸收合并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均不发生变化。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登报公告程序。
4、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5、本次合并完成后,江西长虹的人员安置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6、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续方案
公司吸收合并江西长虹后,江西长虹的所有资产、债权和债务、权利和义
务、人员和业务全部转移至本公司,由本公司承续。江西长虹因吸收合并而解散
前与相关当事人签署的合同的主体均变更为本公司,权利义务全部由本公司承续。
7、各方分别履行各自法定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将正式签订《吸收合并协
议》,具体实施合并程序,各方将积极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
记手续,依法定程序办理江西长虹的解散注销手续。
四、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吸收合并江西长虹,可以彻底解决因两个法人主体而产生的经营业
务主体与房产土地主体不一致的问题,减少交易和管理成本,更有利于税收统筹。
2、通过吸收合并江西长虹,可以有效整合公司现有的技术、人员、市场及
装备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和管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和管理效率,
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吸收合并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江西长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当期
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5、本公司对江西长虹实施吸收合并,仅涉及对新建600万台高效和商用压
缩机生产线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