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生化
股票代码:000403
收购人名称: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A10幢1楼12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3101室
收购方财务顾问: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目的旨在取得ST生化控制权,不以终止ST生化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未持有 ST生化股份,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民投、浙民投实业分别直接持有ST生化6,529,358股股份和323,462股股份,合计持股6,852,820股,占ST生化股份总数的2.51%。
3、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间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15:00
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 ST 生化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
61,320,814股(占ST生化股份总数的22.50%)。若要约期间届满时,预受要约
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若本次要约收购未达到前述生效条件,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且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民投、浙民投实业将计划在发布该事项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合计持有的ST生化6,852,820股股份(占ST生化股份总数的2.51%)。
4、本次要约收购为部分要约收购,收购股份数量为 74,920,360 股,占ST
生化股份总数的 27.49%。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
计持有ST生化81,773,180股股份(占ST生化股份总数的29.99%),ST生化将
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生化
股票代码:000403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ST生化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2,220,260 26.5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357,339 73.50%
合计 272,577,599 100.00%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A10幢1楼12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3101室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17年6月21日,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民投咨询执行董事作出执行
董事决定,同意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及相关事宜。同日,浙民投咨询的单一股东浙民投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及相关事宜。
2017年6月21日,收购人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本次要约收购及相关事宜。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看好血制品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拟通过本次收购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届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帮助上市公司提升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ST生化上市地位为目的。
五、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暂无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继续增持ST生化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收购人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巩固控制权目的及/或自身战略安排等原因继续增持ST生化股份的可能,上述增持将不以终止ST生化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收购人后续拟增持ST生化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ST生化除浙民投及浙民投实业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已发行股份的
(元/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00 74,920,360 27.49%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61,320,814股(占ST生化
股份总数的22.50%),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
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低于61,320,814股(占ST生化股份总数的22.50%)且不高于74,920,360股(占ST生化股份总数的27.49%),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74,920,360股(占ST生化股份总数的 27.49%)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74,920,36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36.00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ST生化股份的每
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28.10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
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未买入ST生化股票。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未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亦未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收购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若ST生化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 36.00 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2,697,132,960.00元。
收购人承诺将按照《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的要求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539,426,592元(即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以现金支付,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收购人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民投咨询,浙民投咨询的单一股东为浙民投。浙民投成立于2015年4月,由多家浙江民营龙头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民投合并财务报表中货币资
金、短期理财产品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约29亿元。浙民投已向收购人出具
《关于提供资金安排的确认及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为实现本次要约收购目的,本承诺人同意自身或透过成员企业向浙民投天弘提供借款、向浙民投天弘合伙人单位进行增资、认缴浙民投天弘出资份额、提供担保等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单独或组合方式和途径,为浙民投天弘本次要约收购事宜投入资金,以确保本次要约收购顺利进行。
2、本承诺人保证向浙民投天弘提供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承诺人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承诺人对所提供的全部收购资金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且该等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亦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
3、本承诺人承诺,在接到浙民投天弘请求提供本次要约收购资金安排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按照商业惯例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浙民投天弘及时充分的安排提供所需资金。”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情形。
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并已就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相应必要安排。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且满足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的,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九、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3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
日起30个自然日。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十、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楼
电话:0755-83516222
传真:0755-83516189
联系人:尹中余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20层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联系人:焦福刚、宋彦妍、陈旭楠、陈铃
十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于2017年6月21日签署。
收购人声明
1、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浙民投天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ST生化拥有权益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