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402 深市 金 融 街


首页 公告 金融街: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金融街: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7

金融街: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10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 8,888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
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 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
过 26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和 2023 年 5 月 20 日在指定媒体
上披露的《2023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已使用 10,961 万元,本次使用 8,888
万元,累计使用 19,849 万元,剩余 240,151 万元未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和规定条件内发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融筑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33%股权。融筑公司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要求被资助对象满足的相关条件。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形成股东借款的原因


  本次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融筑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支出。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融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8,888 万元、期限截止到 2026
年 11 月 30 日的股东借款,本次股东借款不收取利息。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张志

  注册资本:439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东配楼 307 室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0H83B0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融筑公司 33%股权。被资助对象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被资助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财务情况

  融筑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4,972.8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6,267.15 万元,净资产为 38,705.66 万元,营业收入为 12,632.72 万元,净利润-
2,275.52 万元。

    6.向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借款,公司未有其他向融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7.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介绍

  1. 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 年 5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张兴辉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井村 558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7670375W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家居设计;家居装饰;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100%的股权出资成立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 34%股权比例向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2.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 年 3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付熙嵬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连道卫强校甲 40 号北京马连道顺天办公服务有限公司北楼 205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7226014739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不含限制性项目);房地
产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会议服务;打印、复印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办公用文具、家具、卫生间用具、化妆品、日用杂货、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健身器材、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尔夫球场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 100%的股权出资成立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按 33%股权比例向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四、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1.融筑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覆盖本次借款的本金;

  2.被资助对象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3.被资助对象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公司派出 1 名;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构成,公司派出 1 名。被资助对象总经理、成本副总经理由公司派出。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超募资金情况,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89.87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28%。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2.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