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0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 8 亿元。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
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工作安排,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 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 64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和 2020
年 5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0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和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已使用 21.6202 亿元,本次使用 8 亿
元,累计使用 29.6202 亿元,剩余 34.3798 亿元未使用,本次财务资助在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发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昌金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昌金公司 49%股权,昌金公司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要求被资助对象满足的相关条件。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形成股东借款的原因
2015 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公司”)向昌金公司提供金额
不超过 8 亿元、期限不超过 3 年、年利率 9%的股东借款,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
分期向昌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5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17 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昌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8 亿元,年利率为 7%的股东借款(昌金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期向昌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
东借款),本次借款将于 2021 年 2 月 11 日到期。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和 2017 年 10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和《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述借款即将到期,根据昌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按照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要求,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昌金公司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昌金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进行展期。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股 49%的比例向昌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8 亿元、期限不超过 3
年、年利率 7%的股东借款。昌金公司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05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高亮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东路一号院 A115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344327808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销售自行开发商品房;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除本次展期借款,公司未有其他向昌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昌金公司 49%股权。北京未来科学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昌金公司 51%股权。昌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昌金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财务情况
2019 年,昌金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01,020.7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5,591.75万元、归属于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660.19万元、营业收入为63,250.87万元、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为 1,660.28 万元。
2020 年,昌金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44,569.1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9,704.95 万元、归属于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516.53 万元、营业收入为
53,628.28 万元、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为-5,176.72 万元。
5.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1.被资助对象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各方股东提供担保;
2.被资助对象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3.被资助对象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公司派出 2 名;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构成,公司派出 1 名;被资助对象总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均由公司派出。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闲置及超募资金情况。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46.975亿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2.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