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冀东水泥 股票代码 00040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前进 薛峥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
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 球贸易中心 A 座 25 层
传真 010-58256630 010-58256630
电话 010-59512082 010-59512082
电子信箱 zqb@jdsn.com.cn zqb@jdsn.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行业地位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水泥熟料、各类硅酸盐水泥和与水泥相关的建材产品,同时涵盖砂石骨料、环保、矿粉、外加剂等产业(业务)。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 12 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年熟料产能 1.10 亿吨,水
泥产能 1.76 亿吨,主要市场覆盖河北、北京、天津、陕西、山西、内蒙古、吉林、重庆、河南等 13 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在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占有率超过 50%,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水泥产能位列国内水泥制造企业第三名。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以“盾石”、“BBMG”和“金隅”牌硅酸盐水泥为主导产品,其中包括:中标、英标、美标等通用硅酸盐水泥,道路、核电、油井、博格板超早强等专用水泥,中热/低热、抗硫酸盐等特种水泥,三个系列几十个品种,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水电大坝、铁路、机场和高层建筑等各类建筑工程。“盾石”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BBMG”、“金隅”商标享有较高的声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元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59,922,803,556.22 62,018,920,034.81 62,053,403,344.37 -3.43% 60,330,436,253.40 60,330,436,25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719,002,484.52 30,696,924,611.58 30,696,924,611.58 -6.44% 31,808,509,953.50 31,808,509,953.50
2023 年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8,235,146,548.20 34,543,644,146.26 34,543,644,146.26 -18.26% 36,337,568,644.17 36,337,568,64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8,372,974.14 1,357,689,388.91 1,357,689,388.91 -210.36% 2,810,209,681.15 2,810,209,68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655,598,775.41 1,119,851,335.86 1,119,851,335.86 -247.84% 2,418,630,043.20 2,418,630,043.2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9,759,802.11 2,269,213,488.67 2,269,213,488.67 31.75% 6,211,451,232.26 6,211,451,232.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4 0.513 0.513 -209.94% 1.769 1.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8 0.506 0.506 -202.37% 1.628 1.6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9% 4.39% 4.39% -9.48% 15.38% 15.3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文件要求,对承租人在租赁期
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184,292,326.54 9,301,579,529.64 7,858,533,425.37 5,890,741,26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2,217,988.91 423,244,425.92 46,715,682.30 -1,176,115,093.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29,346,414.30 363,542,538.03 18,976,959.27 -1,208,771,858.4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411,842.69 1,173,081,507.28 1,277,149,830.16 723,940,307.3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 年度报告披
日前一个月末 表决权恢 露日前一个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3,070 普通股股东总 91,745 复的优先 0 月末表决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