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9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大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顺利推进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53 号)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