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9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031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