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0-04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1,347,522,91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1,347,522,9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本次权益分派,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除息日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6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30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
2212 室
咨询联系人:李银凤 郑正
咨询电话:010-59512082
传真电话:010-58256630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