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如下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一、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公司从自身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角度考虑做出的决策,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对福州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王叙果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