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0-4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20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1。
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2。
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
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3。
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增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根据 2020 年 1-10 月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统计分析,预计公司与部分
关联人发生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原预计的范围,拟调增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8.10 亿元,调增后 2020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105.00 亿元。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5 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 4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调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5.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预计 2021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108.00 亿元。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5 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 4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6.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
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许继电气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减少资金在途时间,节约融资成本,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电财为本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办理票据承
兑及贴现、提供担保、承销公司债券等金融服务。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5 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 4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7.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 2020年度关联交易发生事项,公司对 2021 年度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服务关联金额进行了预计。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授信额度不高于 7 亿元。
因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5 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 4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8.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
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三、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拟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1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购其股份;
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2 (二)要约方式; 式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 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3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决议。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