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做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名称: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178号
配股主承销商: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信达律师事务所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售比例:以1997年末总股本138,000,000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以现行总股本207,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
实际配股数量:29,420,000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价格:人民币11.00元/股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股票代码:0400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 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 《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文件编写。经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1999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并由1999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做出决议,通过公司本次配股方案, 该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郑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郑证监字(1999)37号文同意,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91 号文审核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 2083333
传真:(0755) 2083947
2、发行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纪年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178号
联系人:朱庆华、李柳红
电话:(0374) 3212348
传真:(0374) 3315509
3、主承销商: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铁锁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1号冶金大厦15楼
联系人:毛传武、崔胜朝、樊丽莉
电话:(0311) 6983358
传真:(0311) 6982188
4、副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人:魏 伟、刘俊杰
电话:(0755)3788954 3788873
传真:(0755)3788946
5、分销商: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34号华强佳和大厦A座9楼
联系人:赵生章、江曾华
电话:(0755) 3796415
传真:(0755) 3796489
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16号
联系人:周卫东
电话:(0371)5990338
传真:(0371)5990338
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52号
联系人:屈桂林
电话:(0371)7642865
传真:(0371)7642865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B11号
联系人:孙 楠
电话:(010)68581166
传真:(010)68587832
6、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6层
经办律师:贺宝银 刘治海
电话:(010)65263518
传真:(010)65263519
7、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708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全洲、吴亦忻
电话:(010) 68587588
传真:(010)68587589
郑州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互助路1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高自萍、赛保国
电话:(0371)7970872
传真:(0371)7978299
8、发行人律师事务所:信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东风大厦二十一层
经办律师:郑伟鹤、王晓东
电话:(0755) 3244692
传真:(0755) 3243108
9、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
经办评估师:王 诚、刘登清
电话:(010) 64064468
传真:(010) 64062006
10、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 2083333
传真:(0755) 2083859三、主要会计数据
1、本公司1998年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已经审计 )
(单位:万元)
总资产 股东权益 总股本 主营业务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万股) 收入
101,308.37 78,961.96 13,800 45,190.04 15,340.16 11,050.11
查看详细会计数据,请投资者阅读刊登于1999年1月22 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公司1998年度报告摘要。
2、本公司1999年中期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股东权益 总股本 主营业务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万股) 收入
117,315.45 88,279.83 20,700 29,142.95 12,935.39 9,317.86
查看详细会计数据,请投资者阅读刊登于1999年7月28 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公司1999年中期报告。
四、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配股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9)12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政策和条件: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实现了严格的分开, 保证了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并已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
3、配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以保持和发展公司原有的经营能力和扩大市场份额, 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的规定;
4、公司于1997年4月2日至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于1997年4月10日获得工商变更登记,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已超过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998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5、公司连续三年盈利,1996年净资产收益率为 38.32%,1997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2.69%,1998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3.99%,均超过了10%,达到了《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所要求的标准;
6、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公司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1999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预计超过同期银行个人定期存款利率;
8、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9、本次配售股份总额不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集股份后普通股股份总额的30%。
五、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配股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申请配股的程序、 实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具备了上报待批条件。
六、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说明
1、 本公司于1997年4月2日—4月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9.24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4.47亿元。
2、 前次招股说明书承诺的资金用途与实际运用情况的比较说明: (单位: 万元 )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 建设期
总 额 投资计划 (年)
截止99年6月30日
实际投资额 项目进度
1 大型水电项目专项500KV 6,498 5,200 2
继电保护项目
5,764 已完工
2 500KV输变电保护设备贴装 6,657 5,800 2
柔性生产线技改项目
6,512 已完工
3 500KV超高压输变电保护设 16,900 12,500 3
备技改项目
16,107 90%
4 ±500KV级高压直流输电保 4,700 4,200 2
护设备技改项目
4,360 已完工
5 电力系统稳定控制和调度 4,060 3,300 2
自动化项目
4,745 已完工
6 重大技术装备技改项目 8,400 7,100 2
7,239 已完工
7 35~110KV级户内外用浇注 5,300 2,600 2
式互感器生产线项目
2,663 已完工
8 电气化铁路变电站技术改 7,100 4,000 2
造项目(替代了DS2Y系列
3,234 46%
微型继电器项目)
合计 59,615 44,700
50,624
备注:
由于DS2Y 系列微型继电器项目需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经与多家国外公司洽谈,没有实质性进展。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一年多来市场情况发生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