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3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 盛虹 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212249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
并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根据《二次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二次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249 号)的回复》。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